女子以70元出售7盒精神药品被判吸毒成瘾:买家
发表时间:2025年11月07日浏览量:
廖芳芳因吸毒罪被判刑。图为发锤向一群患者出售7盒艾司唑仑安眠药,收费70元。女子廖芳芳(化名)涉嫌贩卖毒品,被警方抓获。随后,廖芳芳因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艾司唑仑片主要用于治疗焦虑、失眠等问题,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控制类。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买家陈某某购买时,在微信上告诉廖芳芳,“我以前对白色粉末上瘾,现在改吃艾司唑仑了。”廖芳芳送完药后,陈某某打电话报警,并带领民警接过送货的表情。看到网上新闻报道类似案件没有被起诉后,廖芳芳决定上诉。 11月5日,廖芳芳告诉本报,9月份今年,针对他的申诉,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出具了《申诉刑事结果》称,该案不符合抗诉条件。廖芳芳表示,自己无意贩卖毒品,也没有谋取利益的动机。他认为自己无罪,将继续上诉。他被发现出售 7 盒属于他祖母的艾司唑仑片剂。 2021年2月,廖芳芳被警方从家中带走,随后被拘留。廖芳芳是一位受过大学教育的75后女性,家住北京市东城区。据廖芳芳介绍,她的奶奶2017年被诊断出患有MD肺癌,并接受了靶向药物治疗。由于这个病,我奶奶的睡眠不好,有时需要吃安眠药,所以医院给她开了艾司唑仑片。公开资料显示,艾司唑仑主要用于治疗焦虑和失眠。它可以改善迪入睡困难,睡眠质量差。如果长期使用,可引起药物依赖,被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廖芳芳说,自从奶奶生病后,她加入了很多病人团体。群里不时有人索要药品,也有人出售未用完的药品。 “大家也互相帮助,价格也很便宜。”如果奶奶的睡眠没问题,就不需要服用kumuof艾司唑仑片。 2021年1月,奶奶的睡眠质量就发生在那时,她只剩下艾司唑仑片了。他担心药物过期消失,于是想到了卖给集团。群里发布艾司唑仑出售后,有人联系了廖芳芳,表示想购买。随后,廖芳芳给对方寄了7盒艾司唑仑,共134粒,并向对方收取70元费用。根据案件材料,购买者该药名为陈某某。当他和廖芳芳微信聊天时,他说,“我以前吸白粉上瘾了,现在就吃艾司唑仑,现在不吃这个药就不行了,我上瘾了。”对此,廖芳芳回应称,当时他不明白对方的意思,也没有太在意。他出售毒品并非为了盈利。据廖芳芳的律师介绍,快递是廖芳芳寄的。陈某确认药品已到达指定地点后,陈某未签字、未领取,便报了警,随后民警被带到快递站进行扣押、称重、取样。长期服用艾司唑仑片可引起药物依赖性。这名网络人物因吸毒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2021年4月,北京市海淀区以涉嫌毒品罪对廖芳芳提起公诉。之后,使用 sum 来审理此案玛丽方法。该报指出,庭审过程中,廖芳芳签署了“认罪认罚书”。廖芳芳表示,之所以认罪并接受处罚,是因为及时听取了辩护律师的建议,“想尽快脱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指控称,2021年1月9日,廖芳芳在微信群发布销售艾司唑仑片的信息,后于同年1月14日利用到海淀区中关村一栋楼宇的送货公告,以70元的价格向购药者销售134粒白色片。经鉴定,均检出毒品艾司唑仑,净重9.8克。 2021年2月20日,廖芳被抓获归案,后供述了上述事实。据进一步调查,kdogs涉案白色药丸已被公安机关按照法律规定收缴。w。海淀区法院认为,廖芳芳向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予处罚。因廖芳芳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表现良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 2021年6月,海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廖芳芳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一审判决宣判后,廖芳芳没有上诉。上诉被检察官驳回、案件宣判后,这件事始终是廖芳芳心中的一个“心结”。思前想后,2024年11月,廖芳芳注册了律师,并决定对案件提出上诉。 2025年9月,海淀区检察院出具的《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显示海淀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中,廖芳芳照顾患癌症的奶奶,代为开药存在失误。他应对艾司唑仑的有效性和相关控制要求有具体的了解。他私下销售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当买家明确表明自己是吸毒者并表示希望使用艾司唑仑代替毒品时,他仍然出售。认定其具有违法犯罪主观故意,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海淀区检察院资料图廖芳芳诉苦称,自己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处理已故奶奶留下的闲置药品,帮助其他有需要的癌症患者。其行为比较符合民法关于物品转化或者交换的规定。在经审查,该抗辩不能成立。首先,证据显示,廖芳芳于2021年1月11日与举报人达成交易,并于2月20日被警方抓获。此时其祖母郝某某还健在,多次从医院和部队休养地开艾司唑仑。这可以排除廖芳芳扔掉已故亲人留下的闲置药品的原因。其次,当举报人询问廖芳芳那里有多少盒艾司唑仑,想再买时,他回答说有4盒,1月11日下午再开几盒。佐拉姆(山东新沂)总医院解放第七中心的查询记录。除中新药业6箱外,警方查获的毒品还包括山东信谊药业1箱(14片)。上述证据相互印证,共同证明了事实廖芳芳故意从医院开出药品进行交易。其行为明显超出闲置药品处置范围。第三,廖芳芳辩称自己是出于好意帮助患者,但与举报人的聊天记录显示,他并不关心举报人购买的药品的用途和剂量。即使在明知对方选择该药物不是为了治病,而是为了替代非法吸入白色粉末的情况下,他仍然同意出售,可见他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盈利。根据《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申诉人律师建议,举报人系公安特务人员,具有犯罪意图促成本案,所获取的证据应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海淀区检察院表示,经调查,该说法不能成立。案件中的证据确实并不能说明举报人是公安机关组织的特例。举报人预约购买前,廖芳芳已在微信群发布销售艾司唑仑的信息,并持有一定数量的艾司唑仑待售。举报人预约购买时,仅表明了自己吸毒人员的身份和购买药品的目的,并没有鼓励或劝说廖芳芳。但廖芳芳却毫不犹豫地直接同意了交易。上述情况表明,廖芳芳自主形成了违法犯罪故意。本案不存在犯罪故意诱因,不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申诉人律师认为,本案并没有透露记者陈某某是否真的是涉毒人员。如果他是一个与毒品无关的人,就不能诊断为毒贩。海淀区检察院奥拉特表示,经调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纪要精神,对于涉及麻醉药品的贩毒犯罪,卖方只要知道对方是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吸毒人员就足够了,对买方的实际身份没有额外的要求。本案中,如果举报人在购买艾司唑仑时服用了毒品,且购买的艾司唑仑实际上是作为药品使用的,即使廖芳芳明知举报人是想使用艾司唑仑代替毒品,也不影响廖芳芳向他人出售毒品的定罪处罚。药品未造成实际危险后果的,可视为判决事件,不影响定罪。据此,海淀区检察院认为,原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认定正确。本案不符合抗诉条件。针对前述“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廖芳芳表示,她的奶奶没有死,还活着。当时,他帮奶奶开药。他总是同时服用多种药物,而且从未服用过艾司唑仑片剂。类似案件曾有“检察官撤诉”的先例。该报此前报道称,因父亲去世,他将父亲留下的止痛药盐酸曲马多缓释片和氨酚羟考酮片的处方以260元退还给患者转药组。广州女子廖华(化名)被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警方抓获。他涉嫌贩毒。 kdog中显示的材料 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吸毒人员董某祥向廖化购买上述毒品后主动向警方报案。相关聊天记录显示,在销售上述药物时,对方对廖华说:“以前滑冰,现在买不到了,就用这些药物代替!现在还有点上瘾!很难戒掉。”该案经本报独家报道后,引起外界广泛关注。随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 2024年9月,再审期间,阳信县撤销对此案提起公诉。起诉。该报独家报道的另一起类似案件也以检察官撤案告终。马琳琳(化名)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狼疮性脑病,服用斯汀诺(Stilnox)作为安眠药。由于病情稳定,且药品过剩,马琳琳就在网上出售。马琳琳因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被浙江海盐警方抓获g 药品 网上向两人销售共5盒二类精神药品斯汀诺(酒石酸唑吡坦片)。马琳琳与其中一位买家董某的聊天截图显示,购买毒品时,董某说:“除非上瘾,否则我不会靠近你。” “如果我不想的话,我不会吃这个药。它像毒药一样让人上瘾。但你们对待疾病的方式和我们不一样,所以你们别无选择。”看到马琳琳发来的快递表情后,董某直接向浙江海县公安局西滩派出所报案,并让民警陪同自己去取快递。 2025年7月,浙江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将案件发回重审。 2025年9月,海盐县县城下达《不起诉决定书》,撤销对马琳琳的起诉。廖芳芳表示,看到上述消息后,想上诉。廖华案在网上流传。前述《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显示,海淀区检察院认为,申诉人廖芳芳援引2023广州廖华(化名)案证明自己无罪。但经分析,广州廖化案在犯罪情节、主观认识、bp等方面均与本案不同,并没有具体说明。廖芳芳说,因为自己有犯罪前科,影响了他的生活和工作。他认为自己无罪,将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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